欢迎访问甜柚网,新时代综合信息资讯门户!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法律知识征收拆迁其他拆迁国家占用林地补偿标准,不能违背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

国家占用林地补偿标准,不能违背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

2020-08-04 11:31:48 互联网 1.8万阅读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国家需要征用林地,对于这一方面的征收,很多被征收人并不了解是怎么补偿的,有不少被征收人前来咨询。律师认为,不管怎么补偿,都不能违背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

国家占用林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国家占用林地补偿标准

以上法律明确规定,征用林地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由于各地的政策有所不一样,所以征用林地补偿具体的标准也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家占用林地补偿标准

以上就是国家征用林地的补偿标准,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不能少,被征收人不要因为不懂得法律,征收方说什么就是什么,给多少补偿就接受多少补偿。在补偿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况下,被征收人一定要找专业的征地拆迁维权律师介入维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广告
值班律师专业律师在线 免费分析案情
杨勇律师
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
咨询电话:185-0033-1388
专业擅长:行政诉讼、征收拆迁、违章建筑、环保搬迁等纠纷。
赵远池律师
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咨询电话:185-0033-1388
专业擅长: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与安置等,在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与安置等业务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
广告
安晓雪
安晓雪
值班律师专业律师在线 免费分析案情
  • 顾伟律师
    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咨询电话:185-0033-1388
    专业擅长:行政诉讼、土地及房屋征收、养殖场关停补偿、房产纠纷等
  • 季宏律师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咨询电话:185-0033-1388
    专业擅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违法建筑拆除、违法强拆赔偿、政府信息公开等争议的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解决。
  • 广告
    被拆迁?维权难?找律师!
    您的姓名:
    联系电话:
    我们已经对您的信息加密保护,请放心填写!
    广告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版权归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ICP证:湘ICP备180041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