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国家公共利益的需求,一些农村的耕地会被征用,土地被征用就会有补偿,这时候农民朋友就产生了疑问:国家占用耕地,究竟有没有补偿标准呢?其实新《土地管理法》对征用耕地补偿已经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以上就是国家占用耕地补偿标准的法律规定,耕地面临征收时,如果补偿不合理或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被征收人一定要依靠法律武器维权,法律赋予了被征收人权利,被征收人就一定要行使好,要及时向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咨询维权方案,在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获得合理的补偿款。
农村土地包括耕地、菜园、果园、宅基地等等,每一种的补偿都是不一样的,而且国家并没有对此有统一的标准,美的地区的地价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获得的赔偿自然是不一样的,从3-5万元/亩不等,有的地区还会更高
(一)具有房屋权属证明的住宅房屋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和异地产权调换两种补偿安置方式,对于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住宅房屋(以下简称房照或照), 可选择货币补偿、异地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中的一种,但选择货币补偿的被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1、按照政府文件还有当年的果树市场估价,当年的都按苗木价,多年的按直径,高度,宽度。但每个地方的青苗补偿标准都不一样。每亩多于规定棵数按标准计补,少于规定棵数的按每棵树对应的单价和实际清点棵数计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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