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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多久能拿到?有明确的标准吗?

2020-07-08 11:48:38 互联网 1.9万阅读

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一般对土地和房屋进行补偿,例如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等等,对被拆迁人也要进行两种补偿方式,我们所熟知的产权置换、货币补偿为最基本的补偿方式,其中我们最熟知的就是货币补偿了,通过对房屋进行评估后折算现金的方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那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完多久能拿到钱?

拆迁补偿款多久能拿到

一、签了拆迁补偿协议,最快多久拿到补偿?

被拆迁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会有关于补偿款给付期限的约定,在实践中,如果补偿款并没有拿到,一定不要轻易的搬离被拆迁地,过早的搬离可能会造成补偿款给付不到位的情况。如果遇到迟迟不发放补偿款的情形,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拆迁方尽快给付款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补偿款多久能拿到

二、先补偿后搬迁是法定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征用土地的各项花费应当自征地赔偿、安置方案准许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先补偿后搬迁】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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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拆迁补偿协议跟谁签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

1、要针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决定与谁签订补偿协议。如果是私有房屋,则应该和房屋所有人签订,如果是公有房屋,则应该和房屋使用人签订。

如果存在房屋租赁的问题,也要考虑到租赁人的权益,签订协议要同时和房屋所有人及房屋租赁人一起签订。

2、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

3、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列明了居民委员会的任务,居民委员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也应该积极的发挥作用。

我国法律为了保证被拆迁人的利益,明确规定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被拆迁人在搬迁之前就应当收到补偿款。如果出现了违背规定的拆迁行为,当事人可以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应情况,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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