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甜柚网,新时代综合信息资讯门户!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法律知识征收拆迁其他拆迁旧城改造拆迁补偿细则,基本上包含了这些方面

旧城改造拆迁补偿细则,基本上包含了这些方面

2020-07-21 11:36:33 互联网 2.1万阅读

旧城改造,是对局部或整体的、有步骤的进行改造、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根本上来讲,旧城改造也是为了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水平,让大家能够过上幸福生活。所以不管怎么改造、怎么拆迁,也不能让被征收人越住越差,其补偿的原则都是要保障旧城区内的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那么旧城改造应该怎么补偿?律师为您详细分析。

旧城改造拆迁补偿细则

旧城改造征收房屋的,也应该按照或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征收,其中:

1、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国家有关规定评估确定。(评估机构应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或随机确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说明。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采取货币补偿、或现房产权调换方式的,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搬迁费,依国家有关规定评估确定。对于无法搬迁、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依规定,通过评估确定其实际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对已废弃的生产设备,不予补偿。

旧城改造拆迁补偿细则

3、征收过程中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行政单位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评估结果十分重要,被征收人需在法定时限内维护个人利益。

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以及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金额,都需要经过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但在实践中评估机构很多都是由征收方自行决定的,而且评估费用也是由征收方出的,所以很多情况下评估机构在评估时不会完全按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当被征收人看到评估报告上的补偿价值严重低于市场价时,不要轻易签字,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如果对复核结果不满意,也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十日内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旧城改造拆迁补偿细则

有的被征收人在收到评估报告后想要申请复核鉴定,但又害怕需要自己承担高额的评估鉴定费用而放弃维护自己的权利,其实完全不必担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行政单位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综上所述,这些评估、复核、鉴定的费用都不需要被征收人承担,所以对于评估结果不满的,在法定时间内申请复核鉴定即可。如果最终的结果仍然不满意,也可以选择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对于上述的事项有什么不明白或者不满意的地方,尽可能早的咨询相关的律师,寻求帮助。

广告
值班律师专业律师在线 免费分析案情
杨勇律师
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
咨询电话:185-0033-1388
专业擅长:行政诉讼、征收拆迁、违章建筑、环保搬迁等纠纷。
赵远池律师
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咨询电话:185-0033-1388
专业擅长: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与安置等,在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与安置等业务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
广告
韩峰
韩峰
值班律师专业律师在线 免费分析案情
  • 顾伟律师
    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咨询电话:185-0033-1388
    专业擅长:行政诉讼、土地及房屋征收、养殖场关停补偿、房产纠纷等
  • 季宏律师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咨询电话:185-0033-1388
    专业擅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违法建筑拆除、违法强拆赔偿、政府信息公开等争议的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解决。
  • 广告
    被拆迁?维权难?找律师!
    您的姓名:
    联系电话:
    我们已经对您的信息加密保护,请放心填写!
    广告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版权归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ICP证:湘ICP备180041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