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在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而有些违建已经住了人的能强拆吗?
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是否住人都不能成为合法的,所以违章建筑物是可以随时拆除的。
《违章建筑处理办法处理》第4条: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构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市)行政机关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
第5条: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构,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直辖市、县(市)主管建设机关应拆除之。
因为它是属于违法建筑。根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将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所以此种房屋也是属于违规违建房屋,将会给予处罚,或者被拆除,就算是唯一的住房,即使是住了人的。
违章建筑的内容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违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所以随时都可以阻止搭建和拆除,但也不是随随便便来个人说拆就拆的,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
关于已经住了人的违建是否能强拆,答案是肯定的;不过,在强制拆迁违建的同时,拆迁方也需要严格的遵循《行政强制法》的程序性规定,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拆除。根据《城市
国家《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了:“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称重构件属于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对于违法建筑物,则可以通过“行政强拆”的形式拆除,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或城管部门均有权进行行政强拆。如果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则由城管部门进行强拆,如果房屋不在城市规划区内,则由乡镇人
屋主不签字房屋是否可以强拆(一)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否则属于违法强拆。(二)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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