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的拆违工程陆续展开,宣传的原因很多,创城、美化环境、规范管理,但其深层次原因只有两个。但是很多人也在想,为什么要拆违建呢?有没有一个可靠的理由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经济原因,老百姓的私搭私建确实是好了个人损害了城市形象,商业违法建筑从一定角度看有方便居民降低商业成本的好处,但极大的伤害了地方的经济利益,开发商投巨额成本建设的商业项目因受到低成本的违建冲击,很多具有合法手续的商业销售租赁不畅,影响了商业开发的积极性,形成了商住倒挂现象,降低了政府在商业地产方面的土地收入和税收。违建所产生的巨额租金收入,因在地方政府监控之外,无法获得租金税收,地方也想从这块越来越大的蛋糕中分杯羮。
法制原因,能盖的起来大量非法建筑,尤其是位于繁华区域具有巨大经济价值违建的个人或单位,在当地一定是具有巨大影响力的既得利益者,尤其是获得单位非法违建长期低价租赁权的个人,又多少带有裙带和利益输送关系。拆掉这些违建不但打击了地方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还可在地方上竖起法大于一切的观念,法不是任何有权者都可以随意践踏的,为法制的进一步推进打下舆论基础。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我国很多城市都在大规模的拆除违法建筑,尤其是近几年以来,但凡是发现了违建,认定后,是一定要被拆除的,这是往年所没有的现象。那么为什么要大规模的拆除违法建筑呢?一、拆除违建为了增加土地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解读:征收的前提条件是“为
违法强拆和暴力逼迁不仅是“违法”还是“犯罪”!殴打被拆迁人,很有可能会涉嫌故意伤害罪,其中,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未经被拆迁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对征收补偿事宜有明确说明,《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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