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是拆迁征收就会面临搬迁补偿的问题,而这其中最重要就是安置补偿方案,近些年以来所发生的的拆迁矛盾,绝大多数都是由于拆迁补偿方案不合理导致的,在现实中,往往由于各种原因,就会导致征地拆迁后的搬迁补偿方案谈不拢,不合理的现象,面对这中根本性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我们要做的是,在房屋征收拆迁之前就要保护好自己所有的证件和权属证明。实践中有一些拆迁人比较狡猾,他们会以各种看似合理的理由收取证件,等到被征收老百姓想维权的时候手里没有原件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这里所说的证件指的是宅基地证、土地证和房产证等,如果实在拒绝不了拆迁人的请求,可以给他们复印件,原件一定要保存好。
再一个根据相关的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到一定的义务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在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基本上市按照补偿方案来确定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根据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让相关的部门代办,从而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需要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这就是对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该找哪个部门这个问题的全部内容了。所以万一大家遇上了这个问题,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很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将问题做到合理的解决,不仅维护好了自己的利益,身心也都会舒服一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需要公布出来,并充分收集公众的意见,确需修改的,要进行修改,并告知修改情况。除了征求公众意见的程序,针对旧城改造,还需要经过多数人的同意,一
1、房屋评估时,自选评估机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评估机构是由被征收人选定,被征收人有权选择到底由哪一家评估机构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评估。评估机构的确定方式也是先要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
1、在要准备拆迁的时候,作为被征收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拆迁公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许可证、以及两个
企业的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比一般性的住房拆迁补偿标准要复杂繁琐的多,各种的程序也是非常繁多的,国家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分别规定了拆迁人应当向拆迁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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