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指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以行政权取得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并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由此可知,房屋征收三个条件:①房屋征收必须出于公共利益需要;②房屋征收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
一般来说,不管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还是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都有一个原则,那就是都不能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本着这个原则,房屋拆迁的补偿一般有以下几个方式:货币补偿如果是城市国有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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