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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警惕拆迁方使出这“五种手段”

2021-01-15 15:39:00 互联网 1.5万阅读

对于补偿款的认定上,如果被拆迁人有异议,自然是有权利拒签拒搬的。但问题就在于,拆迁方为了完成自己的任务、达成自己的目的,有时未必会顾及被拆迁人的意愿,用尽哄骗、威胁、逼迫、强制等的手段。被拆迁人若是想在补偿问题上取得最终的胜利,那么对于这些手段就必须得充分认识,提高警惕,敢于反对。

房屋拆迁补偿

手段一:限时阶梯式高额搬迁奖励,诱骗搬迁

有的拆迁方可能会进行这样的设置,一定的签约期限内,越早签订补偿协议,奖励金越高,随着签约时间推移,奖励费逐渐减少,期限内不签奖励金就没有了,也就是限时阶梯式高额搬迁奖励。实践中,尤其有一部分人不懂法,并不知道合理补偿是什么,但是绝对不想看到高额奖励就这样溜走,于是稀里糊涂的签了字。

对于这种情况,被拆迁人应当警惕陷阱的存在。事实上,很多时候所谓“高额奖励”源于被拆迁人本应得的合理补偿,征收方将房屋价值补偿强行转变为所谓的“奖励金”,用以引诱被拆迁人去签订协议。这显然是一种“变味”的存在,此时的“奖励金”已经成为了一种拆迁方降低补偿款的手段。

提醒大家,面对高额拆迁奖励要有长远意识,不能因为眼前的利益迷惑而放弃了更大的利益。这就要求大家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要对房屋所能拿到的正常合理补偿标准有一个大致的认识,签订协议一定要以合理的拆迁补偿为前提。

手段二:断水断电断路逼迁

被拆迁人不愿意搬迁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会遭到断水断电等违法手段逼拆。从实践来看,部分被拆迁人由于不懂法,面对逼迁往往不知如何应对,正常生活与生产经营受阻之下,要么就是被迫搬走了,要么就是暴力对抗,最终都没能带来一个相对较好的结果。

“断水断电”对征拆方来说能达到很好的逼拆效果,但这是明显违反国务院590号令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的。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的违法行为,被拆迁人不能容忍,更不能妥协,建议果断采取法律途径依法维权,争取到公正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

手段三:没签协议,强制打钱到账户

都还没有谈妥,被拆迁人还没想要签字,拆迁方就直接把钱打账户上来了。“钱”本身就很具诱惑性,在自己的账户里可以随时支配,不少被拆迁人都抵不住。还有的被拆迁人误以为钱到账上就是事情已成定局,没有了改变的可能性,于是认命放弃了继续争取。

其实反过来想,如果真的这样,那是不是只要双方僵持不下了,所有的拆迁方只要强制打款就可以解决问题,那还要那么多法律规定来干嘛。事实上,如果大家真的动了这个款,才是找了拆迁方的道。

提醒大家,已经强制打款,但补偿本身是不合理的,是你不接受的,那就不要动这笔钱,动了就有了事实行为,通常也可以认定为接受补偿,之前再想维权就被动了。再次,拆迁方打款后的下一步行动极有可能就是强拆,不拆前面的打款行为就没意义,因此“被打款”后大家要做好法律途径维权的打算,收集好各种对方违法的证据,及时联系专业律师,获取准确的维权建议与策略。

手段四:以拆违促拆迁

拆迁方惯用这种招数,如果有的被拆迁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办理相关证件,或者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存在证件、手续不齐全等,拆迁方就会适时抓住这个空子。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房屋一旦被认定为违建,就意味着无补偿以及强拆,因此“违建”威胁之下,很多被拆迁人总是会妥协在一份不合理的补偿协议上。

对此,被拆迁人必须要明白,有没有证并不能作为判断是否是违建的绝对依据,很多房子无证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还有的房子满足当时的建造条件但不符合现在的法律等等,这些都不能算作是真正意义上的违建。是不是违建需要综合很多因素去分析,拆迁方如果一刀切,这是他们理亏,被拆迁人不要一听“违建”就轻易妥协。再者认定违建本身有着严格的法定流程规范,征收方不守法,被拆迁人大可以起诉维权。

手段五:谈判不成,暴力强拆

谈不下来就直接强拆,这在实践中也很常见。这种情况,拆迁方往往都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但是抱着一些被拆迁人不敢民告官、被拆迁人不懂法不知道怎么维权等侥幸心理,大胆的知法犯法。

被拆迁人一般都无法阻止暴力强拆的发生,并且强拆之下房屋、居所、补偿一应付诸东流,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严重受损。

但是在暴力强拆面前大家绝非无能为力的,遭遇暴力强拆时被拆迁人应该要第一时间报警,同时注意对强拆现场的拍摄取证,事后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及时诉讼,拆迁方直接行政强拆的违法行为是明显的,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是充分的,因此合理赔偿也是必然的。

房屋拆迁补偿

那么,不满意补偿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做?

不满意补偿的情况下,最好的解决方式其实还是继续通过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协议,这对双方来讲都是皆大欢喜的事情。

因此,在拒签不合理的协议之后被拆迁人不应该消极无作为,而是要主动出击。首先需要做的就是为自己的谈判增加筹码。征地拆迁涉及多个法律程序和法律原则,拆迁方在此过程中不一定能做到完全守法,此时对方的一些违法点也就是筹码。被拆迁人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途径收集和此次征收相关的信息,找出拆迁方违法的证据,针对这些违法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借助具有强制力的司法裁判结果确认拆迁行政行为违法,进而向拆迁方施压。

一般来说,维权行进到这一步,拆迁方可能会主动的再提出将博弈重新回到谈判桌前,此时的情形显然是有利于被拆迁人的,大家要抓住机会。

当然,被拆迁人只有真正抓到对方的“痛点”,才能在维权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被拆迁人应该多向律师咨询,多求助专业拆迁律师,让律师帮自己把好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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