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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勇2.5万阅读对这一块稍微有所了解的话,我们应该就能知道对于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都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来的,那么有没有一个全国适用的标准呢?答案是有的,具备指导意义的标准我们来看看;(一)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土地批准用途
一、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属于法定部门,城市中的违法建筑由该部门主管;有的地方将城乡规划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合并称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那么该“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有权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财税〔2012〕82号文件规定:“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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