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这个禁止的建设单位自然而然包括了房地产开发商。因为房地产开发商往往需要有资金链的支撑,地方政府有时候消极怠政,在没有把拆迁工
法律是严格规定了违建的认定与处理方式,如果进行到需要拆除的问题,那就更为严谨。总而言之,拆除需要有法可依,若无法可依的拆除,即为违法强拆,拆迁人随时都可以进行维权起诉!第一、“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不可能
行政强制拆迁的流程1、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作出书面行政裁决,履行送达程序送达给被拆迁人,同时在行政裁决书不能缺少权利告知内容。2、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
第一,违建是如何认定的,由谁认定的。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违法建筑的认定权在规划管理部门手中,除非违法事实与法律适用较为明确,否则一般情况下城管部门不得代为行使。也就是说,如果认定当事人建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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