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法律规定了“先补偿,后拆迁”,但是在实践当中“先拆迁,后补偿”的情况还是屡见不鲜。那么,如果行政机关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在补偿协议签订后拒不履行协议,政府拆迁不补偿被拆迁人该怎么办呢?
01协商解决
被拆迁方可以先与拆迁方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是否可以通过约定支付补偿的期限,支付的方式、支付的金额进行分期等等,协商好后,重新签订补偿协议,从而缓解双方矛盾,各自退让一步,达到协商解决的结果。
02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
被拆迁人在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时,建议将拆迁方承诺补偿的材料(一般指签订的补偿协议),还有现在拆迁方拒绝支付的证据(一般指录音、下发的说明不支付的材料等)一并提交,会有助于协调的开展,解决。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03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通过协商或者政府调、裁决不满意的,被拆迁方一定要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拆迁方对裁决不服先申请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仍不服的,被拆迁方应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后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而言之,征地拆迁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政府要充分发挥好自身的作用,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针对政府拆迁不补偿怎么办,我们可以采取申请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多种方式来捍卫自身的正当利益。如果进行诉讼的话,最好找一个这方面比较专业的律师,协助维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租赁期内厂房被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的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
出具安置补偿方案的部门是县级人民政府的职责,镇级人民政府是没有这个权利的。通常我国实行得是“先征后拆”的拆迁政策,在拆迁款下来之后,由县级人民政府中土管部门核对然后下发到拆迁地的村委会,村委会再根据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第一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对被拆迁入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拆迁补偿款,是无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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