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于违法的建筑进行拆除时,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城管进行强制拆除,并且对违建人员进行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强拆,必须以被拆除房屋为《城乡规划法》所规定的违建为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改善或者增设的物品主要体现为对房屋的装修及添置的相关设施,如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就此项改善或者增设物品
地下室有没有补偿,这就得看您房产证上有没有载明。如果没有相关载明,就要按照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补偿,就是房屋所占土地面积也就是上下两层的总面积来进行补偿。不过也可以以附属物来争取补偿,当然这要看当地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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