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规划的调整以及其他特殊用途,一些居民的土地和房屋不得不被征收拆迁,在土地房屋征收的同时国家都会给予一定的补偿来保护大众的财产。不过拆迁的时候难免会遇到强拆的情况出现,有不少网友在问,有土地证的房子能强拆吗?今天就来针对这个问题分析一下。
首先了解一下合法强拆的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通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迫使被征收人完成房屋搬迁任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明确取消了行政强制拆迁。
即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政府也要严格遵循《行政强制法》的程序性规定,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拆除。
如果不符合上述的法律规定,都是非法强拆,面对非法强拆,被拆迁人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无论是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都涉及到很多方面,非常的复杂,建议找专业的拆迁律师咨询或帮助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对于违法建筑物,则可以通过“行政强拆”的形式拆除,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或城管部门均有权进行行政强拆。如果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则由城管部门进行强拆,如果房屋不在城市规划区内,则由乡镇人
国家《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了:“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称重构件属于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行政诉讼期间是不能强拆的,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对补偿安置不满意,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原因在于: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意味着双方同意按照协议履行,不能随意反悔。其次,即便是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还是会面临强拆,这其中就包括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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