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的明确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
有下列情形的无证房屋,在征收拆迁时应当给予补偿。1、2008年以前建造、翻建、扩建的房屋,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及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相应的职能职权部门确定的房屋使用权,或乡镇企业一次性买断的集体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承包的责任田,应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不能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更不能将农、林、牧、渔业用的地用来搞非农业建设。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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