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这是我国《民法》长期确认的“地随房走”原则。1990年12月31日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城市房屋的产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
针对拆除违法建筑这一问题,不符合程序的强拆都是不合法的,无论是相关部门还是个人;1、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如果计划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或行为,建议向市、
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否则属于违法强拆。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因为土地性质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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