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房屋权属证明的住宅房屋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和异地产权调换两种补偿安置方式,对于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住宅房屋(以下简称房照或照), 可选择货币补偿、异地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中的一种,但选择货币补偿的被
出具安置补偿方案的部门是县级人民政府的职责,镇级人民政府是没有这个权利的。通常我国实行得是“先征后拆”的拆迁政策,在拆迁款下来之后,由县级人民政府中土管部门核对然后下发到拆迁地的村委会,村委会再根据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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