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有生活水平不能降低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这是过往的事实,也是往后的趋势。拆迁既然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是为了让百姓更优质的生活,为了让社会更美好的存在,就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未能提供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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