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陈女士给我们律所来电,陈女士几年前向银行贷款40万元购买了一套住房,如今贷款只换了几年,但是房子却要被拆迁了。陈女士的困惑是,房贷没还完,房子却要拆了,房贷还需要还吗? 如果小区拆迁了,到时买房算是首套房吗?
关于房贷问题,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的业主情况不同
1、按揭购买的房屋相当于抵押给银行,银行是抵押权人。如果因为房屋被拆迁导致抵押物消失,那么银行的抵押权就会消失。但是,就抵押物所取得的价款,抵押权人银行具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业主拿到拆迁补偿款后,应当首先偿还银行贷款。
因为拆迁方只有与业主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才能获得拆迁房屋的权力。所以,对于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业主,拆迁方会主动帮助其偿还银行贷款,而后再在安置补偿款中扣除。
2、对选择产权置换的业主,拆迁方应协助其将原先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转换成安置房,再重新签订一份贷款协议。
关于再买房算第几套的问题
对此,从多家银行了解到,对于拿到房屋拆迁补偿款的业主来说,如果想要重新购置一套商品房,在银行办理贷款时,银行将按照第二套房屋贷款的办法给予办理。因为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上,将会显示业主曾经办理过第一套房贷款,这不会随着拆迁而消失。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如果遭遇拆迁,业主也不必太过担心,一般来说拆迁方会帮助业主处理好其与银行的债务问题。但是如果业主想再次购房,将被银行认定为二套,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成数上就需要多承担一些了。
拆迁补偿人为房屋的所有权人,虽然现在房产证不在你手里,可是你仍然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你完全可以拿到房屋拆迁补偿款,但是剩余的房屋贷款你还是要还给银行的。
房屋被人民法院查封的,并不影响被拆迁人获得拆迁经济补偿,但被拆迁人获得的补偿款,有可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实际上房屋被查封跟房屋被征收拆迁获得补偿是二码事,应有的权利不冲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房子动迁,户口可以移到新的分配房屋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三条规
对于单位房的拆迁,只要明确单位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此类情况的处理并不复杂,对单位房承租人的补偿多数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2、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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