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可以强制征收土地的,而修建公路是属于公共利益的行为,如果被征收人不配合的,政府是可以强拆的。征地中拆迁农民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所以补偿也是不同的。涉及到危房拆迁补偿,各地要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合理确定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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