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另外国务院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
如果补偿协议存违明显的不公平、重大误解、胁迫或是欺诈等情形那么被征收人也是完全可以依法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是解除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原告认为行政协议存在
1.注意协议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中师在讲过拆迁实施的主体一定是县级以上政府,也就是说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拆迁方不能是拆迁办、开发区管委会等这些临时机构,拆迁协议也一定是县级以上政府,如果不具备主体资格,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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