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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勇2.5万阅读答案是,不一定。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二)处理使用
房屋拆迁补偿,地方政府结合当地情况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一般是可以选择货币和房屋产权置换的,原则上不能降低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因此可以参照周边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来补偿,如果不要房子,那么就只是货币补偿
《城市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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