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法》第64条对违建行为进行了区分情形处理,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能拆除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罚款。因此,在不能采取改正措施的前提下,责令限期拆除与没收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改善或者增设的物品主要体现为对房屋的装修及添置的相关设施,如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就此项改善或者增设物品
阁楼法律意义上是属于房产权拥有者的,拆迁补偿要看外地政策,首先面积计算标准有2个:1.一个是建立工程修建面积计算标准,工程用的,适用于立项、科研、规划、施工;2.另一个是房产测量标准规则超越2.2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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