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征地要不要经过村民同意农村如果因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的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政府政府申请,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后,可以征用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
(1)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因自然或人工而与土地结合在一起的私人或集体所有的房屋及水井、坟墓等设施造成损失的补偿。但是,凡是在协商征地方案后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2)青苗补偿费。
实际上对于这种还在按揭的房子面临拆迁,我们要搞清楚二个关系即可:一是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业主从银行拿到了贷款,同时也就将房屋抵押给了银行。如果因为房屋被拆迁出现抵押物消失的情况,那么银行的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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