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期间是不能强拆的,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城市在不断的发展,自然而然就会有一些不符合规划的老旧厂房被列为拆除对象,拆迁时免不了的,因而就会涉及到补偿的事宜,一般的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价格怎么样?所谓补偿标准,就是依据国务院新拆迁条例及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上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又根据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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