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胡先生的房屋在未取得安置补偿款的前提下遭遇强拆,律师介入后助力确认强拆违法!
【案情简介】
胡先生有自建房一套,政府于2018年10月17日作出《XX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及其《XX改收储项目一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XX改收储项目一期房屋搬迁补偿方案》,对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胡先生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2020年 5月15日,街道办事处在未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的前提下即组织人员拆除胡先生的房屋,胡先生立即寻求律师帮助。
【办案过程】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勇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工作,与当事人多次沟通。调查期间发现,街道办事处拆除涉案房屋未经法定程序,亦无法定职权,遂指导当事人及时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经过律师调查询问,胡先生尚未取得征收安置补偿款,街道办事处即强拆房屋,街道办行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判决结果】
庭审过程中,经原被告双方充分的举证质证及激烈的法庭辩论,贵州某区人民法院支持了杨勇律师的观点,认为该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鉴于案涉房屋已被拆除完毕,法院判决确认该街道办事处强拆行为违法。最终当事人获得合理补偿,保障了自己及家人的生活水平。
【代理律师】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 杨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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