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很网友询问,土地租出去了,补偿咋分?承包方是否有补偿?关于网友咨问的以上问题,农爱邦也整理了有些相关资料及信息可供村民们参考借鉴!首先要知道土地补偿款是由哪几个方面组成的?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及安置补助费,那么被征用土地补偿多少呢?按照补偿计算公式,村民们可以算一算!
1.土地征收,到底补偿多少钱?
土地补偿分为三个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①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②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③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
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例如,江西省大余县征地,涉及1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亩2172元,土地补偿倍数为10倍,安置补偿倍数为7倍,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36924元。
2.土地租出去了,补偿给谁?
张老汉家的地租出去30年期限,但现在才10年,就遇上国家征收。合同期限还有将近20年到期,这种情况的土地被国家征收后,补偿给谁呢?
对于农户:农户出租土地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仍由农户享有。所以征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会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依照规定流程分配给农户。
对于承包方:
土地承包者享有两个权利:
一是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
二是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那么,从第二点来看,这个补偿肯定是有的。
①承包地被征收,承包方要求补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是可以的。
②而如果又把土地再次流转给第三人的,如没有特殊约定,青苗补偿费应归实际经营者所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应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
房屋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具体补偿标准由各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主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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