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征收拆迁的工作中,有些房屋被认定为违建,被进行强制拆除,而且没有任何补偿,而由于老百姓对法律知识的欠缺,导致无力反驳。今天就来跟大家讲解确认违章建筑的详细法律程序,老百姓通过学习了解,可以来确定违建的认定是否合理合法。
(一)、规划部门得知该建筑相关情况:要对违建进行查处,首先执法机关需要知道有这样一个建筑的存在,通常执法机关获取消息的渠道主要几个方式:1、群众举报;2、行政机关日常巡查发现;3、其他机关通知;4、媒体曝光;5、其他。
(二)、调查取证阶段:在执法机关得知该建筑的情况后,需要对该建筑作出认定,对于建筑是否属于违建的认定,首先要调查文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的各项信息,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还要有与违建人的谈话记录,还要对建筑的基本情况进行确认。整个调查取证阶段的工作,应该是有区、县一级的规划部门来负责。
(三)、作出违法建筑的认定:规划部门在调查工作完成以后,要根据《城乡规划法》以及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等作出该建筑物是否是违法建筑,同时此类认定的作出,也有着严格的程序,如果是由向镇政府进行的调查取证工作,要把资料报给县级规划部门审查指导。
(四)、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决定:依照《城乡规划法》规定,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建筑分为程序违法和实体违法两种,违法程序的,限期改正并罚款即可;而属于实体违法的建筑,要由规划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章建筑决定书》。在《责令限拆违建决定书》作出前,规划部门要作出《处罚预先告知书》,告知相对人事实、理由、依据,同时还要告诉行政相对人其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
(五)、文书的送达:处罚决定作出后,行政机关或政府现在要将文书送达相对人,行政机关或政府送达给当事人时要有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一同送达,同时要对送达的日期进行记录,因为送达涉及诉讼时效等相关情况,所以送达问题不可忽视。《责令限拆决定书》送达后,相对人的救济权利从收到该决定的第二天起算,如果对该决定不服,60天内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六个月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在拆迁中,遇到对方说你是违建,不要慌乱,一定要及时提出自己的异议,因为异议期过期了就会丧失救济的权利。本文的目的,就是帮助被拆迁人了解违建认定程序,从而更好的维护权益。
(一)应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二)征询村
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是怎样的?(一)查明事实阶段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
一:调查取证征收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首先要调查违建房屋所有人的基本情况,必须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房屋所有人的谈话询问笔录。调查取证工作,由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
房屋强拆程序如下:1、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3、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通告》,正式启动拆迁工作;4、拆迁主管部门组织被拆迁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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