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很多农村被征地的老百姓会有这样的疑问:自家种的土地要被征收,可是觉得补偿标准低,不愿签字,这种情况下土地部门能否强征强拆呢?今天来对这个问题给大家详细解说一下。
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过程中,强制执行(强拆)的行为并不都是违法的,但也不都是合法的。要想知道自己家的地和房子是不是被违法强拆强征了,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做更详细的判断。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政府想要对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必须满足的几个条件:
一、程序合法:征地程序已经依法展开并有序进行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已经作出了征地批复,市县级人民政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也已经发布了《拟征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三公告两听证程序都依法进行。
二、已经补偿:被征收人同意补偿条件或消极抵抗
被征地农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都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且并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拒不交出土地,影响到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文书送达:责令交出土地的文书依法送达生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已经依法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并已发送达。
四、消极维权:被征收人消极对待/放弃复议、诉讼权利
被征收人在收到《决定书》后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拒不执行《决定书》。
五、司法强拆:经法定程序申请强制执行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行政强制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依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由法院组织进行司法强拆。
归纳总结在征地拆迁中,农民不同意是否能强拆的关键点不在于是否同意,如果是合法征地,被征收人不同意也没用,因为征地是为公共利益,是国家行为,如果征收方合理合法,不管村民愿不愿意签字,都会被征收。当然遇到这种问题,最好咨询相关律师,在了解了我们的情况后,通过专业的知识来帮助我们维护权益。
对补偿安置不满意,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原因在于: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意味着双方同意按照协议履行,不能随意反悔。其次,即便是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还是会面临强拆,这其中就包括违
国家《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了:“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称重构件属于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对于违法建筑物,则可以通过“行政强拆”的形式拆除,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或城管部门均有权进行行政强拆。如果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则由城管部门进行强拆,如果房屋不在城市规划区内,则由乡镇人
屋主不签字房屋是否可以强拆(一)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否则属于违法强拆。(二)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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