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司取得的政策性拆迁补偿款的涉税分析如下:一、企业所得税政策性拆迁取得的拆迁赔偿款,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应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市、县级人民政府被明确规定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责任主体,而房屋征收部门具体实施征收工作。对于房屋强制拆除而言,因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废除了行政强拆,只能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
补偿标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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