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伟2.7万阅读
顾伟2.6万阅读
张贵川2.5万阅读
杨勇2.5万阅读(1)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因自然或人工而与土地结合在一起的私人或集体所有的房屋及水井、坟墓等设施造成损失的补偿。但是,凡是在协商征地方案后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2)青苗补偿费。
(一)应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二)征询村
一、集体用地上的房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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