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伟2.7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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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川2.5万阅读
杨勇2.5万阅读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
1、有关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你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厂房标准。2、有关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
1、针对城市居住环境比较差的区域而言,为了改善城市环境,体现良好的城市面貌,多数是要进行棚户区改造或者是旧城改造的,对于符合改造政策的住户来说,其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但是补偿金额的多少没有具体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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