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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勇2.5万阅读行政强拆,是指有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并执行该行政决定强制拆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行政强拆的是由建设工程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
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是有期限限制的,对于超期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将不会受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可知,在法定期间内,被征收人具备“不复议”“不起诉”“不搬迁”这三个前
被非法强拆不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只有就自己的实际损失要求行政机关赔偿。依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行政部门的行为如果是违法强行拆除的就应该赔偿。在《国家赔偿法》第4条和第3项中规定了,违反法律规定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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