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标准,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界定。但是根据《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一些地方法规的内容,对农村集体
一般来说,不管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还是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都有一个原则,那就是都不能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本着这个原则,房屋拆迁的补偿一般有以下几个方式:货币补偿如果是城市国有土
福利房,亦称优惠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我国现行政策鼓励职工购买住宅,承认福利房归购买者个人所有。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版权归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ICP证:湘ICP备180041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