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法建筑的强拆程序——行政强拆行政强拆是指:有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并执行该行政决定强制拆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行为。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行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
《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农村每户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所以省市地区规定的标准。也就是说一户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宅基地上修建房屋,这就叫做一户一宅。“一宅”是按农村土地确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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