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伟2.7万阅读
顾伟2.5万阅读
张贵川2.5万阅读
杨勇2.5万阅读1、针对城市居住环境比较差的区域而言,为了改善城市环境,体现良好的城市面貌,多数是要进行棚户区改造或者是旧城改造的,对于符合改造政策的住户来说,其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但是补偿金额的多少没有具体的标准,
《城乡规划法》第64条对违建行为进行了区分情形处理,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能拆除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罚款。因此,在不能采取改正措施的前提下,责令限期拆除与没收
换个思路来回答这个问题,也就是政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拆除棚户区改造的房屋;需要满足这些条件,首先,政府征地流程是合法的:即市、县政府及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已履行“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充分保障了被征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版权归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ICP证:湘ICP备180041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