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如果被拆迁人认为补偿明显不合理,有失公平,则可以拒绝拆迁,等待政府或者
只有居住权的房屋在法律上称作公租房,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在这个基础上,承租人若具备以下特殊情况,可酌情享有多些补偿: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版权归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ICP证:湘ICP备180041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