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的是,棚户区虽然涉及到许多历史问题,但还是本着人性化原则进行了完善。具体来说,倘若棚户区改造之前,房屋的性质是属于合理合法的大产权房,也就是既有产权证又有土地证,或者已经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
几十年前修建的农村房屋会因为某些原因,没有相关的手续,但以下几种情形不能因此认定为违法建筑:1、房屋建筑的年限较早,当时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房屋的建设有相关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相关的合理的政策对房屋
一般来说,房屋产权证具体来说还包含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没有产权证具体还分开为下面几种情形。一、证件或手续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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