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伟2.7万阅读
顾伟2.6万阅读
张贵川2.5万阅读
杨勇2.5万阅读行政强拆是指:有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并执行该行政决定强制拆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行为。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行政强拆的主体是建设工程所在地城乡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
一般人认为肯定是没有的,为什么,违法建筑啊,不罚款就不错了,还想要补偿,其实不然,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但是,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版权归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ICP证:湘ICP备180041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