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
涉及集体土地的,首先需要就土地依法进行征收后,才能进行所谓的“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市县人民政府才能发布征收决定以及补偿安置方案。棚改已经成为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这一概念的出现频率甚
我们可以来看看这份条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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