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强拆”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在征收人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
民房拆除补偿是有一个大致的标准,但是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具体的金额及补偿方案是大不相同的,我们这所说的标准,就是法律法规给的一个基本标准框架: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
根据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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