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网友的私信:周围房价全部都在1万以上,但自己房屋在被征收的时候评估出来只有5000块钱,一套价值百万的房子到最后仅仅剩了四五十万。拆迁数据显示,绝大多数被征收人收到的对房屋价值的评估其实远低于市场水平,一些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越拆越穷”就是这么来的。那么拆迁评估太低怎么谈判?今天我们和大家来说说。
被拆迁人在谈判中往往有这三方面的问题。
1、被拆迁人不了解谈判技巧,同意在没有进行有效谈判的情况下签署协议,以取得合理的结果。
2、一些被拆迁人要价,一再错过机会,反对派很认真,拆除方使用了法律程序,裁定或判决的结果使拆迁人非常失望,双方花费了大量金钱和精力。
3、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问题尚不清楚,仍然存在签订不完整的赔偿协议和空白合同的现象,而且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困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的方式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核评估申请,指出评估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评估机构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0内要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不改变评估结果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律师最后想提醒广大被拆迁人朋友,拆迁评估结果作出,并不代表着补偿定价一定板上钉钉了。如果房屋的拆迁评估价值和实际价值相差悬殊,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指出问题,提出异议,借助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争取合理补偿。必要时可以向拆迁律师咨询求助,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帮自己早日实现维权目标。
对于房屋评估相关事宜,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做了明确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
征收拆迁中的谈判存在于各个维权环节之中,每一步维权策略都包含着谈判的艺术,被征收人应把握的原则是:知己:要知道自己能补多少钱;知彼:要知道对方是怎么想的;攻击:抓住违法拆迁人的弱点;中场:别被没有决定
简单总结一下谈判中的一下几点一定要注意:知己:要知道自己能补多少钱;知彼:要知道对方是怎么想的;攻击:抓住违法拆迁人的弱点;中场:别被没有决定权的人说服;终局:沉住气,面对不合法的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
到底是要货币补偿还是安置房补偿,这是被拆迁人自己的选择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征收方不能随意剥夺。但是征收方可以制定适当的奖励或补助政策,鼓励被拆迁人选择某种补偿方式,接受与否是被拆迁人自己的权利。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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