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经法律授权、依法享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前,应当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给予当
行政机关在确定行政赔偿标准与额度的过程中,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对被拆迁人的损失赔偿,要填平补齐受损的财产权利,确保其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不低于其他被拆迁人所享受的拆迁安置补偿利益。同时还
房屋价值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评估机构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作出评估。依据什么时点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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