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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博泽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镜湖区万达广场1期2号写字楼1108室无为博泽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中央花园14-15门面房1. 受理:申请人登录省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或前往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符合告知承诺制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使用告知承诺制,住所告知承诺制支持线上线下四种办理方式。符合登记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2.办结:材料经审查人员审核后,符合要求的给予批准登记,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不予批准登记,并发放驳回通知书。
设立分公司: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住所,提供住所证明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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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
对于房屋评估相关事宜,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做了明确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以下这六个程序步骤进行征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
没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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