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土地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2条第1款对征收作出了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
一般来说,不管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还是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都有一个原则,那就是都不能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本着这个原则,房屋拆迁的补偿一般有以下几个方式:货币补偿如果是城市国有土
是可以分配土地的,因为农村土地是按当地户籍人口进行分配的,只要户籍没有迁出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就享有原户籍所在地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的权益,因此户口未迁的出嫁女对于娘家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享有分配权,那么出嫁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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