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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
我国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村的土地分为耕地和建设用地,耕地顾名思义是由农民承包耕种的土地,建设用地是用于建设农民的住宅的。耕地上不允许修建房屋或者厂房。如果违建的认定合理合法,则没有补偿,如果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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