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因此,实际上拆迁方要求“先拆后补”,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遇到这种情况,被拆迁人有权拒绝。征地补偿款如果拖着不给
如果对评估不满意,可以先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如果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
租户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退还押金, 并且如果已经就这个房屋进行了装修,还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承租人装修对应的损失。建议,你可以到市场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版权归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ICP证:湘ICP备180041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