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以下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
拆迁补偿款的发放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的时候应该就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如果超过约定时间迟迟没有发放,建议先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如果对方没有履行义务的意向或者不给于明确的答复,被拆迁人可以依据《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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