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指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以行政权取得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并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由此可知,房屋征收三个条件:①房屋征收必须出于公共利益需要;②房屋征收
征收部门在没有任何手续的前提下,不履行相应的催告程序,也未告知行政相对人具体的权利,对老百姓的房屋进行的一场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掠夺式拆除活动。⒈征收方作出了相关的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但在被征
1、违法建筑的认定2、行政机关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3、行政机关应下达《催告通知书》4、最后经催告后,你还是未拆除且无正当理由,行政机关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版权归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ICP证:湘ICP备18004154号-1